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规范本部门安全生产行为,实现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3)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4)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7)无重大设备事故;
8)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9)环境污染事故为0;
10)重大交通事故为0;
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1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落实到位。
二、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责可依。
2、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层层落实安全职责。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在各部门实施。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安全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2)针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认真组织开展好20__年全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4)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知识方面进行培训。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事故、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安全工作情况,坚持安全“五同时”制度。
6、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和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名录、档案等。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执行,切实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到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管理,明确奖惩,责任到人。
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住建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安委会、市住建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我公司的监理职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公司所有在建监理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检查机构
成立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亮
副组长:许建华
组员:苏明希、项概、谭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理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检查安排
从9月18日起至10月8日,各项目监理部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统筹检查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及整改台帐,及时逐一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要组织复查,各施工现场完成全部安全隐患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国庆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求旁站,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从9月22日起,公司检查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视检查,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由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报检查组复查。各监理部均应落实值班制度,检查组成员及监理部人员均应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总公司。
五、检查内容
1、在建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重点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建立及相关人员到位情况;
(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
(4)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情况;
(7)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企业定期检查情况,检查记录是否齐全。隐患排查及跟踪整改情况。
(8)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2、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情况;
(2)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对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临边防护等施工环节的管理;
(4)对高大模板工程,用于搭设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等环节是否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5)对高层外脚手架工程,用于搭设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3、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方案是否由安装拆卸单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制,方案的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2)负责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安装拆卸工等是否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4)机械设备是否已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
(2)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情况;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上挂下用,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3)高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悬空作业人员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者其他安全设施。
(4)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
(5)确保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等施工部位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的要求进行防护;
(6)高大模板、高层外墙脚手架等拆除过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5、防风、防火安全措施落实
(1)检查人员宿舍的采暖用火用电情况,生活、生产用房拌合站防火器具配备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生活、生产用房、工料棚、拌合站料仓等临设的防风设施加固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防风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检查防风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施工人员培训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等,确保在风季来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正确,安全带是否高挂低用,安全帽是否系好,并对现场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知识抽查。
(2)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7、临时用电监控重点
(1)要求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切实把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1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3)现场配电箱要有专人管理,箱体上要贴有安全负责人姓名,配电箱要有锁。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干净。
(5)检查电线、电缆线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架设,电线杆的防风措施是否齐全,是否有导线直接捆绑在金属支架上的现象。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检查现场围挡是否坚固、严密、整洁。
(2)五牌一图是否齐全
(3)施工现场应平整清洁、硬底化,做到雨天不积水,晴天不扬尘。
(4)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办公、宿舍区域要保持清洁有序。
六、活动要求:
各项目监理部要高度重视,要以本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逐级负责制。
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农机局副
副组长:张耀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副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
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