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拖欠工资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不按期或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安全监督部门或解决。如果雇主通过转让财产、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除或无故拖欠工资,月支付包括月薪,也包括月薪,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构成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