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集体户口需要材料有:
(1)劳动合同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单位证明;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办理集体户口的条件有哪些
1、经市批准设立或进驻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各级机关也可根据实施情况,以社区居委会地址设立空挂集体户,由机关直接管理;
3、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